← 地下城房仲第10章 EN한국어

第10章

特約第7條

登記在禮拜二上午十一點轉了過去。地政事務所櫃檯的承辦人員核對文件時,歪了一下頭。因為買賣價金1億4千萬,卻沒有任何現金支付紀錄。我們拿出抵銷協議書給她看,承辦人員讀了兩遍,一句話也沒說就蓋了章。

新林9-4。所有權人羅哲浩持分100分之49、韓素英持分100分之36、奉萬洙持分100分之15。

「老闆,為什麼我比較多?」

「扣掉15,剩下的85照押金比例分。哲浩8千萬,韓小姐6千萬。小數點四捨五入。」

「啊,對喔。」

哲浩雙手捧著權狀走出地政事務所。韓素英把影本放進透明資料夾。索引標籤又多了一張。

我們直接從那裡前往9洞山腳下。


工廠地下室的水還是淹到腳踝。這次穿了雨鞋去。在五金行買了三雙。韓素英雨鞋配上班服,卻莫名地很搭。

「這裡真的是B級嗎?」

韓素英用手機手電筒照著水底下的藍光問道。跟昨天哲浩在店裡問的是同一個問題,只是她的聲音抖得更厲害一點。現在這是韓素英的地了。用新婚房子的錢買的地。

「礦脈在哪裡我也不知道。只顯示未發現。」

「……顯示?」

「我是說,憑我的直覺。」

我改了口。韓素英沒有再問。取而代之的,她開始沿著牆壁照手電筒。每一道水泥縫隙都有水柱流下來。

「您說水會被礦脈那邊吸過去對吧。那只要找到漏水最多的地方不就好了?」

我看著韓素英。說得沒錯。做會計的人比做地下城的人還快。

三個人沿著牆找水柱最粗的地方。東邊的牆、南邊的牆水柱都很細,但北邊的牆、樓梯對面的角落,水流得最兇。水泥縫隙裂開到可以塞進一根手指。

「是這裡。」

韓素英用手電筒照著那道縫,我站到縫前。物件視窗沒變,礦脈那一欄還是只寫著未發現。我的眼睛能告訴我等級跟資源是什麼,卻不會告訴我它埋在牆裡的哪個位置。

「得把這面牆打穿嗎。」

「打穿不會塌嗎?」

「是有可能塌。」

這時後面的哲浩開口了。

「老闆,等一下。我來看看。」

哲浩穿著雨鞋嘩啦嘩啦地踩水走過來,在離北牆兩步的地方,被水底下的什麼東西絆到了。

哲浩往前跌倒了。

正確地說,是往牆上跌過去。兩隻手往前伸,臉朝前。哲浩的手掌先碰到裂開的水泥縫。接著哲浩整個人的重量壓到那雙手掌上。

牆往裡面陷了下去。

一大塊水泥連同哲浩的手一起往牆後面掉了下去。哲浩的上半身有一半被吸進那個洞裡。哲浩慘叫的同時,我抓住他的皮帶、韓素英抓住他的腿,一起往後扯。

從洞裡拔出來的哲浩滿臉都是泥巴跟水,鼻子流了一點血。

「……對不起。我又跌倒了。」

「你還好嗎?哪裡受傷了?」

「只有鼻子。我本來就很常跌倒。技能就是這樣。」

「技能?」

「[幸運F]。可是別說幸運了,每天都只會跌倒。當搬運工的時候也是一直跌倒才被開除的。」

哲浩用手背擦著鼻血笑了。是不好意思的笑。

韓素英拿手電筒往哲浩身後的洞裡一照,倒抽了一口氣。牆的另一邊有一個小房間。

看起來像是蓋染料倉庫時被封起來的空間。大小勉強只站得下一個人。那個房間的地板和牆壁正在湧出水來。然後在水底下、在牆裡,嵌著藍光。

拳頭大小的藍色石頭一排排嵌在牆壁的土裡,手電筒每移動一次就多看到一顆,水像是被吸過去一樣往那些石頭流去。

是礦脈。

我站在那前面,重新看了物件視窗。埋藏資源欄的文字變了。中級魔晶石,礦脈,已發現。

未發現變成了已發現。

韓素英一句話也沒說,放下握著手電筒的手;哲浩擦鼻血擦到一半,往洞裡探頭看。

「……那是什麼?」

「魔晶石。中級的。」

「一顆多少?」

「300萬韓元左右。」

哲浩用手指數著洞裡的石頭,數到五就停了。手電筒照不到的深處,也隱隱延續著藍光。

「……老闆。」

「嗯。」

「是我跌倒找到的嗎?」

「對。」

哲浩一動也不動地站了很久,突然撲通一聲坐進水裡。傳來水灌進雨鞋的聲音,但哲浩完全不在意。

「老闆,我要在老闆底下工作!」

「……啊?」

「我搬運工也被開除了,沒地方可去。可是老闆會看地下城嘛。我跌倒就會找到東西。一起做就好了啊!」

我低頭看著坐在水裡的二十三歲年輕人。是一張鼻血都還沒完全止住的臉。請員工這種事,我根本負擔不起。房租也只繳了一半。

可是這座地下城的一成五是我的。而且,礦脈被發現了。

「……薪水,等魔晶石賣掉再給你。」

「好!」


禮拜四下午,價差仔一腳踹開我們店門走了進來。

沒穿格紋西裝外套,而是皺巴巴的T恤配拖鞋,手上握著的手機螢幕顯示著管理廳指定業者的收購公告。新林9-4產出中級魔晶石五顆,以1,500萬韓元收購完成。

「老闆。這是什麼。」

「魔晶石。」

「說是從9-4挖出來的。」

「對。哲浩跌倒找到的。」

價差仔的臉一下白、一下紅、又一下白。那張和善的臉已經不見蹤影。

「那是B級嗎?你早就知道了吧?老闆你明知道還用1億4千萬跟我買的吧?這是詐騙。我要取消契約。」

我從桌上的文件夾裡拿出契約書影本。翻到第3頁。然後用手指敲了敲。

「契約書第3頁特約第7條,讀過了嗎?」

價差仔低頭看著契約書。買賣標的物依契約日當時之現況交付,日後鑑定結果及埋藏資源縱經確認不同,賣方及買方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解除、撤銷契約或增減價金。

「老闆不是說很好嗎。說是保護條款。」

價差仔的嘴巴張開了。一點聲音都沒發出來。

「還有老闆。那塊地本來是F。公認鑑定書上寫的是F。是老闆自己拿來的鑑定書。我們也是當作F買的。第7條不是寫著嗎。買方已確認公認鑑定書所載等級(F)。」

價差仔一把抓住契約書,紙皺成一團。那是影本。正本在韓素英的透明資料夾裡,跟索引標籤一起放著。

價差仔在原地站了很久,然後把契約書影本往地上一丟,走了出去。門上的鈴鐺粗暴地響著。這次沒有哼歌。

我撿起地上皺掉的影本,攤平放到桌上,泡了今天第四杯三合一咖啡。

從窗戶看得見價差仔走在巷子裡。他邊走邊用手機打給某個人,手勢很大。大概是上面出錢的那個人吧。

我又敲了一次桌上的影本。第3頁,特約第7條。十年前新林站前那間店面的契約書上,沒有這樣的條款。

魔晶石五顆,1,500萬韓元,我的一成五是225萬。我打了封簡訊給金老闆。句點只打一個。

老闆,剩下的180萬明天上午拿給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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